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

台灣樹木保護協會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

-、日期: 中華民國10064日 下午 230
二、地點:新社風林谷餐廳
三、出席人員:理事:魏苯蒼、林乾宗、胡淑娟、張弘毅、陳茂德、魏本洲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蔡居熾、張炎生、黃湘巧、曾明輝、馮首麟
       監事:林聰鄉、劉芳君
四、缺席人員:理事:無
       監事:傅家玉(請假)
五、列席人員:無
六、主席:魏苯蒼    紀錄:黃湘巧
七、主席致詞:(略)
八、來賓致詞:(略)
九、報告事項:(略)

十、選舉第一屆常務監事、常務理事及理事長。

監票:所有理事、監事人員
發票員:張弘毅、曾明輝
唱票員:陳茂德、蔡居熾
記票員:林乾宗、馮首麟
選舉常務理事結果如下:
1.          魏苯蒼(11)、林乾宗(10)、胡淑娟(10)三位當選常務理事
2.          魏苯蒼(11)當選理事長
3.          林乾宗(11)當選副理事長
4.          林聰鄉(2)當選常務監事

十一、移交(
籌備會主任委員將籌備期間之檔案、財務及人事等有關清冊一式三份移交第一屆理事長,由常務監事監交,並於十五日內接收完畢,分別簽章後,籌備會主任委員、理事長及團體各存一份。主任委員與理事長為同一人時仍須辦理移交。)
十二、第一屆理事長致詞:(略)
十三、討論提案:
提案1
案由:決定本會會址處所(含聯絡電話)案。
決議:
會址設於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8503215號,電話04-22390473
提案2
案由:聘任本會秘書長、會計、出納等工作人員案。
說明:
一、本會依組織章程第16條聘免工作人員。 
    
二、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7條,「工作人員之解聘
         僱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」。 
    
三、依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第5條,「工作人員不得由
         選任之職員(理監事)擔任」。 
決議:聘任黃肇餐先生擔任本會秘書長、林郁惠擔任會計一職、並聘請顧問
      35位專家。
十四、臨時動議:
魏本洲理事
提案:
本協會是公益團體,期望能夠有更多的人來參活動。建議由理監事人員負責每個招收新會員。
決議: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提出討論。
十五、臨時動議:

台灣樹木保護協會成立大會會議紀錄

-、日期: 中華民國10064日 下午 130
二、地點:新社風林谷餐廳
三、出席人員:會員50人 出席46(7位委託出席,附件一會員簽到簿)
四、缺席人員:4
五、列席人員:無
六、主席:籌備會主任委員魏苯蒼    紀錄:黃湘巧
七、主席致詞:(略)
八、來賓致詞:(略)
九、報告事項:(略)

十、討論提案:
1.          案由:通過章程草案。
說明:本案業經第一次籌備會審查,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
      關核備。
決議:章程草案第十七條修改為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,由理
      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,
      (視會務狀況得增置副理事長一人,其選任方式與理事長
      )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
      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,
      應指定副理事長代理之。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常務理事
      出缺時,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。
2.          案由:通過100年度工作計畫案。
說明:本案業經第二次籌備會審查,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
      關核備。
決議:通過100年度工作計畫。
3.          案由:通過100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案。
說明:本案業經第二次籌備會審查,提請大會通過後報主管機
      關核備。
決議:通過100年度經費收支預算。
十一、臨時動議。

十二、選舉第一屆理事、監事。
     發票員魏苯蒼、黃素芬
     監票員:王月雲、林有財
     唱票員:林乾宗、蔡居熾
     計票員:曾秀足、馮首麟
     當選理事結果如下:
     魏苯蒼(43)、胡淑娟(42)、黃湘巧(42)、林乾宗(41)
     陳茂德(41)、魏本洲(41)、張弘毅(39)、張炎生(39)
     曾明輝(39)、蔡居熾(39)、馮首麟(35)
     候補理事:劉進忠(5)、黃培欽(3) 、蔡淑庭(1)
     當選監事結果如下
     林聰鄉(43)、劉芳君(42)、傅家玉(42)
     候補監事:林文琦(4)
十三、散會。